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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录歌(3 / 4)

这首歌,不知道你是想怎么卖?”

沈默对此倒是有所预料,毕竟从一开始他就觉得张信哲和孙劲苏的风格相差有点大,才准备陶喆的《爱我还是他》来备用。

现在明显孙劲苏更喜欢《爱我还是他》一点。

“这首歌我只出售演唱权,其他的都不打算卖,孙老师你要是喜欢,给我50万就行。”沈默答道。

沈默的这个要价其实偏贵。

这个世界的文娱水平虽然落后,观众每天听的也都是那些偶像团体唱的跑调音乐,但是大部分的歌曲价位还是20~100万左右的。

而且人家卖的是全部版权,沈默只打算卖演唱权,所以这个价位是偏高的。

不过沈默并没打算坑孙劲苏,他对陶喆的歌还是挺有信心的,毕竟这歌当年也很能打。

果然,孙劲苏闻言并没有生气,反而理所当然地说道:“是应该这样,这种好歌如果把版权都卖了,确实是一种损失,五十万的价格很合理。我明天坐车去你公司把合同签了。”

“好的。”沈默应了声。

《过火》虽然没卖出去倒也不打紧,不行自己留着唱呗,舔狗之歌怎么了?

好歹也让张信哲获得一个情歌小王子的称号啊,他虽然不当舔狗,但是气气粉丝还是可以的。

毕竟不调戏调戏,她们怎么爆金币。

沈默抽空将新写的歌曲都注册好版权后,接下来几天,他的日子过的风平浪静。

《偶像之星》那边,虽然他已经离开,但是节目组似乎并没有大肆宣传的打算。

孙劲苏那边也在签完合同后,开始加紧练习,似乎是想要把这首《爱我还是他》加进新专辑里。

而公司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改造。

沈默原本因为便宜买下来的咖啡厅,大门已经修好一半,上面挂上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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