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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四章 抢孩子(1 / 5)

“要我说,一分钱都不该给!”

李光强一脸烦躁的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的。

于家人拿了钱,已经跟着警察去领于胜利的尸首了。

“你说得容易,一分钱不给,你以为于家人能善罢甘休?”

天会没好气地说道。

“到时候在厂门口拉到横幅,说咱们草菅人命,能恶心死人!”

天会说的这种情况,他之前真的遇上过。

就在今年,钢铁厂开年检修,铁水包要换耐火材料,有个刚入职没多久的工人,为了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主动请缨。

结果刚到包里,敲了没几下子,附着在铁水包里的耐火材料就全都扣了下来,直接把人给埋在了底下。

等到把耐火材料扒开,人被烧得都不成型了。

说起来,这事厂里确实有责任,也积极地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不但全额补助丧葬费,还将供养亲属的赔偿金额提高到了那名工人生前工资的150%。

这显然不符合规定,但考虑到死了人,出于人道主义,特意向上级申请。

结果那家人还是不知足,据说张口就要五万块钱。

厂里当然不能答应,于是这事就僵住了。

后来死者家属整天在钢铁厂大门口拉着横幅,说厂领导草菅人命,还跑到冶金局,市委办公大楼门口去闹。

当时这件事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还上了市委工作会议,魏红星当时还拍了桌子。

李学军申请退休,上面没在挽留,也和这件事有关。

上级领导认为李学军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不足。

这次的事情也一样,赔偿金额一旦谈不拢,于家人也来这么一出的话,自行车厂的牌子都得臭了。

人们同情弱者,这是惯例,于家死了人,很自然地就处在了弱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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