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天后,厉朝峰还没有回来找他。
的确
救人这种事情,厉朝峰一个人都够了。
他把自己的武功练的再高,也比不上厉朝峰能飞天遁地。
而且厉朝峰可以全身鳞甲,可以万法不伤,根本不需要胡铁花保护后背。
他虽然有些聪明劲,但向来个性冲动,也不喜欢算计。
某种事情上,他甚至会出手反对厉朝峰某些决定。
对厉朝峰而言,他从来不是助力,只是干扰他救人的一个累赘。
所以胡铁花等了一夜后,天一亮,就开始埋头喝酒。
也许等他再次清醒后,就能看到楚留香安然无恙的站在自己眼前,然后和自己一起举杯畅饮。
想着这些,胡铁花举手招呼起来。
“店家,给我上十坛女儿红,不,这次要烈的,给我上十坛烧刀子!”
话音落下,胡铁花耳边也传来一道让他觉得极为熟悉的声音,语气里极为嫌弃。
“烧刀子是番薯酿制,因为喝下去会烧心烧肺,才叫烧刀子。”
“十坛下肚,不要说人了,就是蛮牛也得烧穿肠胃。”
“花疯子,几年不见,你是越来越疯了。”
胡铁花听着声音,本有了醉意的眼神瞬间明亮到吓人。
转头一看,胡铁花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死公鸡,不在沙漠里埋头种草,怎么有时间来西南了?”
来人正是姬冰雁,只是现在的姬冰雁,身上没有半点富家翁的姿态,全身皮肤黑黝黝的,如同一个经年老农。
常年在沙漠里走动,姬冰雁的日子很苦,却也很甜。
而此时的他一身劲装,腰上也别着一对判官笔,全身作江湖人打扮。
而这次来西南自不是为救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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