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出了血鬼的身影。血鬼上次被削了三根手指,若这样说起来,他对王换的愤恨,该比曾虎和麻皮都要深一些。
“这一趟失了手,至少三年都白做了。”土狗又气又恼,身子一动,牵扯住伤口,疼的呲牙咧嘴。
这时候尚早,鬼市外面停着一排黄包车,王换叫黑魁喊了一辆,又交代了一下,让黑魁带着土狗再到西头城去看看伤。
等到他们走了,王换直接摘了幌子,到了烟栏那边。土狗的货被劫了,这等于暂时断了王换的财路,王换很想忍,但被人欺负到这份儿上,再忍下去,人家一定还要蹬着鼻子上脸。
王换在烟栏找到阿苦,苦田人的消遣,就是吃水煮蚕豆喝酒。苦田人的酒难喝的紧,不仅挂嗓子,而且隐约好像还有股泔水味。王换连着喝了两杯,然后问阿苦,十三堂的货什么时候到西头城。
“阿弟,我知道,你还是能想明白的。”阿苦摸了摸光头,尽管板屋里面只有他和王换,小二,师爷,但阿苦还是压着嗓子说道:“五天之后,从小寒渡口上船,然后顺流运到西头城,小寒和西头城那里不方便动手,他们人多,我们只能在小寒到西头城的这条水路上想办法。”
“你是怎么打算的?”
“货船,我这里下手,咱们能不露面,最好不露面,让我这边的家底上去。你那里,主要是将他们的尾巴给砍了。”
十三堂的人进出货物,如需押运时,一定会留两条尾巴。所谓的尾巴,其实等于暗中盯梢的人,谁都不知道尾巴藏在什么地方,甚或连劫货的人也不知道。留一条尾巴的好处,就是无论怎么样,都能把货物被劫时的具体情形传递回去。根据这些信息,很可能会摸索到劫货人的部分线索。
有些经验丰富的尾巴,甚至能在货物被劫之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尾随到劫货者最终的落脚点。
换句话说,若不把尾巴给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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