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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守约的贾琮,气笑的阁老(2 / 8)

政……”

嘶!

群臣心呼好家伙,贾家子这是把内阁并三司一勺给烩了。

就连周炯都懵了,咱们说好的互相“攻讦”,可没想你家弄这么大啊!

奉天殿中早已人言鼎沸,可宝玉依旧一本正经的“背诵”着他的奏章。

“昭武年国朝数次北征大漠,南巡抚民,户部吃紧。佞臣蒙蔽圣躬,蛊惑君上行议罪银之法,致朝中贪赃枉法之事大行其道……”

“三十年功名利禄,万万黎民深受其害。至元祐九年,国库丰盈,议罪银之法已无存在之理,内阁诸相及三司官员本该上禀御前,废害民之法,保国法威严,彰天下至公。然内阁、三司并无一人提及……”

“臣出身公府,科举入仕,议罪银之法亦予臣之特权,可免罪责刑罚。然古人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前法既已害民,岂可从之任之?”

“臣请奏,废除议罪银之制,革新国朝律令,恭请陛下圣裁!”

“贾珏,你可知祖宗之法不可变,议罪银之制乃圣人下旨施行,黄口小儿岂敢对圣人不敬?”

议罪银之法对于某些人来说,太重要了。

不等皇帝反应,就有人跳了出来,指责宝玉是对上皇不敬,是对祖宗之法不敬。

可惜论嘴皮子,宝玉还真没怕过谁。

“原来是辅国将军,身为皇族宗亲,一口一个祖宗之法不可变,却忘了太祖高皇帝当初也说过,祖宗不足法!”

宝玉朝天拱手,义正言辞的驳斥了这位皇亲的言论。

“祖宗之法当效,但效法不等于硬搬。制定律法、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安宁,民富国强。为达到此目的,国朝合该以当下之国势民情确立制度,而对前代律法有所更改。而不是因循守旧,死守前人之法,致使国朝停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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