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字之后对于军中条例也会背的更加熟悉,犯错了先罚写条例。
当贺今朝得知李过要把他的养子李来亨留在他这里后,当即表示了欢迎。
既然是主动送入吾翁中,将来怎么可能会放出去为别人驱使?
贺今朝相信用不了几年,李来亨身上都得有浓重的锤匪印记。
那个时候李自成若是还能卷起兵马,也不会怎么相信李来亨这个人了,更何况是养子。
但是在某些“法统”上,李来亨还是有继承权的。
“这小子给我好好培养培养。”贺今朝吩咐了一句:
“待到初级学堂有了基础后,直接送到讲武堂学习。”
“是。”
李过依旧是坐在田埂上,嘴里嚼着杂草,看着即将快要熟了的稻子。
有百姓正在放水抓稻花鱼。
倒是也不大。
但总归也是肉啊。
了解了“教”,他又看了“耕”
不得不说,只要有个稳定的环境,百姓们是喜欢耕种的。
李过坐在一旁看着全家老小齐上阵,不时的传出这有一个大的,哈哈哈,我抓到之类的话。
“真好。”
李来亨眼里露出渴望的神色,他也想抓鱼玩。
男人骨子里这种喜欢狩猎的基因,总会时不时的暴露出来。
李过吐出嘴里的野草,他觉得把儿子留在贺今朝这里是对的。
至少能过上几年正常人的生活。
几年之后,本事学到了,也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将来若是叔父能用得上。
算了。
李过也懒得多想,至少他觉得自家叔父是没资本跟贺今朝争天下的。
或者万一再败了,能不能顺利脱身,连李过都没有信心了。
留在贺今朝这里倒是会更加安全,也不会被人认为是拖油瓶。
“你去问问能不能一起玩,若是今后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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