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有字吧?”
问出的这个问题,完全风牛马不相及,与此事无关。
但罗远还是回答了:“六哥,你是知道我的,我六岁就在街上流浪,这个名字能记住就不错了。”
“嗯。”刘胤点点点头,然后道:“长兄如父,你没有字,我就替你取一个吧。”
罗远眼睛一亮,喜道:“哦?那好啊!”
“罗远,罗远,你的字,便叫久之吧。”刘胤把自己早就给他想好的字说了出来。
“久之?久之,罗久之...好,好字!从今天起,我也有字了,就叫罗久之!”
看得出来,罗远对于刘胤给他取的这个字十分喜欢。
刘胤郑重地对他道:“记住,是久之,不是遥之!”
久远和遥远,是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用于时间,一种用于距离,他希望罗远能长长久久。
不管罗远是真的听懂了,还是装作听懂了,他都微微一笑,道:“放心吧六哥。”
很多话,很多事,有时候最开始解释是没用的,就像父母对自己孩子小时候说的一些道理,孩子可能只是记在脑子里,但只能以后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明白。
所以,刘胤没再说其他的,只是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
罗远没叫人力车,他是自己一路走着来到小三桥的,不一会儿便入了长丰大街。
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观察地形地貌,以及此时街上的人流情况。
这说明,刘胤的传授没有白费。
一个杀手在执行任务前如果连自己的退路都没考虑好,那他不能当杀手,只能当死士。
罗远头上带着礼帽,穿着西装,完全一幅“二洋人”的打扮,挺胸抬头十分自信地走进一家铺子,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个看起来颇重的礼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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