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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志向(续)(4 / 5)

职,也未成家有后,所以李笠没有带着侄子一起打仗,而是留在鄱阳。

李昕即要看顾李家家业、庄园,又孝顺娘亲、祖母,如今参与招兵事宜,处事颇为干练。

梁淼是梁森的弟弟,梁森屡立战功,看样子,梁淼迟早是要得兄长恩荫,也有个爵位,所以和李昕一样干劲十足,要向别人证明,自己受之无愧。

至于招兵,却是因为一个任命。

此次李笠攻破徐州彭城,击杀齐国名将段韶,立下不小功劳,随后天子任命李笠为徐州刺史,可自辟僚佐。

既然设立徐州州廨,军府当然也要设,然而没有营兵,只能靠招募。

就近招募两淮百姓从军,是最佳选择,但李笠又上表请求陛下御准,在鄱阳招兵。

说法当然有,那就是让鄱阳百姓有机会报效国家,且鄱阳兵到了淮北,身在异乡,没有退路,不会轻易投降、逃亡。

所以,陛下允许李笠在家乡鄱阳正式招兵(募兵),充实徐州军府营兵,在鄱阳招兵的兵额为四千人。

兵仗由鄱阳郡廨出,至于费用,鄱阳郡廨承担一部分,另一部分,李笠得自己解决。

这是公开招兵,而依据惯例,将领们是可以自行招募部曲的,只是费用得自理,且不能置办甲胄、弩。

所以,李笠这一‘公’,还有四侯,在鄱阳招兵买马的员额肯定不止四千,如今响应者无数,看来不成问题。

这是李笠等人的战功赫赫,引得许多青年响应招兵,许多人也想跟着李三郎披荆斩棘,战场立功,如同四侯一般,有一番作为。

虽然公廨张榜招兵,应者是编为徐州军府营兵,是给朝廷卖命,但在一公、四侯帐下打仗,等同于跟着家乡人,将士们都是同乡,再合适不过。

想到此次招兵应者如云,一个念头从张铤脑海里闪过:有如此民心,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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