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相当暗沉,还有毛发,杂乱无章。哪里有百兽之王的威风。
秦牧摇了摇头,人出生之时就像是一张白纸,经过岁月的洗礼,被浸染成各种颜色。
而这其中,遇见了多少人,碰上了多少事,都是经历,都是磨难。每一个选择都决定了往后。
用野狗的毛皮来充当虎皮,这个中年男人也实在是黑心地可以。
而看其逮住自己的模样,分明对这套手法已经用惯。那么……在姑胥城里,他的生意并不太行,也只能通过宰割外来之人大赚一笔了。
秦牧原本打算离开,甚至很可能会教训一番,让他好好知道知道他的祖宗伏羲现在还在昆仑山为了他们受苦受难呢。
只是,一说到伏羲,就想到了小凤凰。于是,秦牧从怀里掏出了一些妖族自天庭传下的钱币说道:“我买一件最好看的就行了。”
中年男人看着秦牧手里的金刀眼放金光。
洪荒时期,钱币以武器为模型。其中以钟为尊,其次是剑,刀,戟,戈。一个金刀可足足是一个普通人家意念的饭钱啊。而眼前的这个家伙,果然是一头肥羊啊。
秦牧将男人眼中的贪婪一览无余,他笑了笑,将野狗皮毛随意地披在了身上。
欲成道,先成人。既然决定人家一行,便不能事事都倚仗的实力了。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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