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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人的自由(4 / 5)

是我生的,我要她怎样,她就必须怎样!”张朝勇面目狰狞,毫无愧色,“洪爷马上就来,等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小子,我劝你别自找麻烦!”

“呵呵……”王小强冷笑,“首先她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你的女儿,她虽然是你生的,但是有选择自己人生的自由,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可以强迫她,这是她生而为人的权利!”

“少说那些没用的,如果不是我给她生命,如果不是我将她含辛茹苦的养大,她享受个屁的权利?我赋予他生命,她就应该报答我,就应该孝敬我!”

这逻辑没错,每个人的生命都父母给的,赡养父母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如果将这种责任和义务变成一种胁迫手段,那就有点恶心了,其实和道德绑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唯一的区别是,道德绑架是被旁人绑架,而这是被父母绑架,而且逻辑上是成立的。

因为我们的生命确实是父母给的,如果没有父母的养育之恩,我们确实无法享受作为一个“人”的任何权利。

可仔细一想,这似乎有些不对。

我们感激父母为我们做的一切,我们赡养老人是我们理所应该的责任,可是身为一个人,特别是成年之后,就应该有独立思考的意志和自由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

因为“人”这个个体,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无法替代你自己,只有自己过得好了,父母才能过得好。

因为亲情是用感情维护的,是一种精神寄托,而非功利。

若按照张朝勇的逻辑,父母生下孩子,只是想图孩子以后的报答,倒不如不生孩子,把养孩子的钱存进银行,几十年吃利息就足能养老。

而华夏的父母,掌控欲望却都很强烈,把孩子一切都按照自己意志安排妥当,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现在做什么,将来做什么,一旦孩子出现一丝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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