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桠尽头的绵羊静静生长、夜幕降临枝条垂向水边,花萼里的羊得以啜饮清水。
当然在被征召作战后侦察兵对这事将信将疑,当他告诉同伴大明国一定种了许多羊树后遭到众人嘲笑,有见多识广去过新大陆的老兵说棉花是一种低矮的植物长在田里,西班牙人就种,只要种下一片就能长出许多——那是个老练的剑手,早年是声名远播的村头铁匠,见多识广,是了不起的人,他一定比自己懂得多。
至于骑士老爷的扈从?他没机会和那样高贵的人交谈,平生所见最高贵者不过是村里的神父和男爵的骑士罢了。
由于上一任倒霉鬼因不能忍耐寒冷,即使穿着塞了棉花的武装衣还是在第三天夜里点燃篝火取暖,被河岸那边溜过来放马吃草的明军骑士用一张弓射穿脑袋,人们发现他的时候身上除了脸上可怕的血洞外什么都没留下,光溜溜的被丢在地上,活像被取走皮的死羊。
男爵大人没像指派他时那样亲近,只是骑马带着几名骑士与征召兵一起过来,远远地攥着光洁明亮到有些反光的精致丝绸面巾挡在口鼻前,厌恶地看着远处尸体,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留下的骑士老爷恨不得不张嘴用鼻孔来告诉他‘把它处理掉,你是新的侦察兵’,没有武装衣、没有葬礼也同样没有鼓励,被丢在这的侦察兵孤零零地把尸体拖到河边,找了个更容易隐蔽的地方住下。
他从不生火,就算半夜去河边摸黑取水都把鞋子反着穿,几块黑面包和两把豆子,一活就是九天。
虽然发了次烧、拉了三天肚子,但他依然坚强得像条野狗般活着。
这总好过被明军骑士用他们那种能在马上张开、逼近四五步才放弓、刃口三棱且很长的恐怖箭头在半睡半醒间钉在脸上要好得多。
天气很冷,侦察兵觉得自己什么都知道。
他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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