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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八节 交易(1)(4 / 8)

答案就是奴婢!

秦汉两代,服徭役是每一个始傅臣民的义务。

一般来说,爵位在五大夫以下,官员秩比在六百石以下的,都需要每年无偿为国家服徭役一个月。

但问题就在于,社会的贫富差距是不同的。

有人富裕,有人贫穷。

就像一些商人,家訾数十万,蓄奴十几人。

轮到他去服役的时候,他肯定不干啊。

怎么办?

请人代替他去服役呗!

所以,秦汉两代就发展出了一条特别的生态链。

替人服役,成为了很多贫民和破产百姓的最后一条道路。

因为,这个事情能赚钱啊!

按照秦律规定,践更税为一个月三百钱。(请注意,秦代行半两钱,币值远超汉代的五铢钱!在理论上来说,一枚半两钱应该可以相当于3-4枚五铢钱使用,再加上通货膨胀什么的因素计算,秦的三百钱在汉的价值,应该不少于一千钱了)。

而在汉室,请人服役的代价,就更大了!

附加值最高的是兵役!

出土的居延汉简里,有记载弘农郡一个叫陈更的人替同乡一个叫赵勋的男子代服一年戍边兵役,代价是后者向前者支付两万九千钱。

当然,兵役是不同于徭役的。

汉军的要求相当严格,一般人真干不了这个活。

在事实上,能替人服役的,都是老兵。

这也是汉军精锐们在军饷之外最大的一个收入!

而徭役,则因其种类和路程的缘故,有着种种划分标准。

一般来说,治河等水利工程的代役费用,大约为一千两百钱一月左右。

所以,在汉初,替人服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链。

成为了很多破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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