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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相遇(3 / 4)

一样为了讨一口饭吃的人来到这里,而我也正是开始了露宿街头的生涯。

广州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我每天都在街上转着只想能够糊口。我没有多少文化,我也没有社会经验,扛过沙包,也去工地搅拌过水泥,力气和二三十岁的比有差距,最终我谋得一份在广州拉黄包车的活儿,也就是人力车夫。

广州作为最早的开放城市,这里的一切对我这个乡下土包子来说都是超乎想象的,这里的人脑子精明。比如他们从香港进电子产品回来加工,一块电子手表的成本只要两元钱,但是批发出去就可以达到十块,很快当时我从那些坐在我车上的商人嘴中得知,就这么一块表如果带到北方,那它的价格将会再翻两番。

这样的利润是建立在那个年代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缺乏的卖方市场,庞大的中国人被文革压抑了十年之后社会需求瞬间释放了出来,一盘盗版的卡带运到北方都会有人抢的头破血流。于是,半年后,我也加入了这个大军:倒爷!

我倒腾的第一笔货是喇叭牛仔裤,一共五十件,那是我在广州拉了整整半年黄包车攒下的,我再一次踏上了北上的火车。在上海,我刚走出火车站之后就打开了包裹就地摆摊,不到五分钟,这批货被人一抢而空。欣喜若狂的我当天就定了返程的车票,从此,倒爷的生涯正式拉开帷幕。

衣服、电子产品、音响制品,生活用品,五金机件,总之什么赚钱,什么货好拿我就拿什么。大约有一大半的时间,那阵子我是在火车上渡过的,而去往的城市也仅仅是随着我能买到最快的北上列车,无论终点是哪里。

这样的生活我持续了半年有余,期间有亏有赚,亏的多半都是上当被骗,毕竟还是年轻。赚的呢也都寄回了老家。半年过去后,我本人依旧还是两袖清风,四海为家。

我和胖子再见的时候是在西安,那一次带了一大箱的邓丽君卡带,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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